关于评选2016年河南 省优秀应届毕业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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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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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我院毕业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促进大中专学生努力学习,爱国敬业、开拓进取、全面发展,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积极有效的教育手段。为使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全面考核毕业生的在校表现,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2009】243号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 2016年毕业的普通专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 按本校2016年毕业生总人数3%遴选省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
2. 能模范遵守国家和省制订的大学生行为规范,以及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毕业实习阶段无任何违纪行为。曾获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院一、二等奖学金;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优秀的学习成绩,各科成绩均达80分以上。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作风正派,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采取各系推荐,学校审核,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的评选程序进行。
1.各系推荐 各系要严格按照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文件规定的比例推选出候选人名单,并将其候选人名单在本系公示3天,无异议后组织同学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表)并于2016年03月11日前上报就业指导中心。
2、学校审核 省优秀毕业生的学校审核工作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就业指导中心应以对学生和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按条件和评选比例进行审核,审核后的初定推荐名单要在校园网上公示3天,确认无异议后报院领导审批。
3、上报教育厅 就业指导中心于2016年3月17日前,将院领导审批确认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四、被评为省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省教育厅审批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审批表》一份装入本人档案。
特此通知
附件:1.各系名额分配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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