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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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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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持易燃、易爆物品或污染物品入馆。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少量汽油、香蕉水等易燃品,经领导批准后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三、馆内严禁吸烟、点蚊香,有明火。
四、下班各室应关好门窗、电器开关,晚上下班时要拉下电闸,检查水龙头是否关好。
五、消防器材要放在规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管理人员均要学会使用。
六、管理人员和读者均应遵守管理制度,不准在书库、阅览室内会客。
七、经常对全馆线路和电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电工修复,以免引发火灾。
八、一旦发现火情、水情、盗情或其它紧急情况,立即向馆长和院保卫处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节假日期间,在馆长领导下做好全馆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