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节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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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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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部门:
为庆祝第33个教师节,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为学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学院院委会决定开展评选“优秀教师”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学院所有教职工
二、评选比例:按照4:1比例评选,且不得重复当选
三、优秀教师评选标准:
1、热爱学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2、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顾全大局,维护学院荣誉,工作中与学院保持一致。
3、遵守校规校纪,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现象。
4、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业绩突出。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态度端正,精心备课、认真上课,教学效果好。
6、刻苦钻研业务,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四、评选办法:
由各系部、处室按人数比例进行推荐,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于2017年6月13日前交学院办公室。
优秀教师推荐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附件2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