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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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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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关于我院学生转专业的要求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跨科类转专业的;
2、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的;
3、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4、毕业年级的;
5、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流程及负责部门
1、满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原专业所在系部递交书面转专业申请及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学校网站上下载)。由所在班级辅导员及系部主任签字。
2、拟转入专业所在系审核。
3、教务处进行审核。
4、学生处进行审核,注明有无违纪行为。
5、主管院长签字。
6、学生处根据转专业申请书及转专业申请表,汇总转专业备案表,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7、学籍科依据由省厅签字盖章的转专业备案表,在国家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转专业数据处理。
8、由学生处通知转专业成功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