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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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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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郑电院[2016]50号文件 签发人:武耀春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院“重点工作”文件精神,使学生实习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列化、一体化,现将《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贯彻遵照执行,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总结上报。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日
附件:《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主题词:学院学生 实习管理 规定 2016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日印发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工学结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顺利就业,学校组织推荐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参加教学实习。为规范管理学生实习工作,保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国家有关规定,学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一、目的与要求
实习必须在真实或仿真职业环境中进行。通过实习,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提高学生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实习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进行。
二、内容与形式
本规定所指学生实习,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学校安排批准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三、实习组织
1、实习单位的选择原则
(1)就地就近、相对稳定、互惠互利、节约开支;
(2)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3)所提供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2、实习单位的确定
学生实习单位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学生实习。
在确定实习单位前,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学校根据考察报告确定实习单位名单。
3、实习前准备
实习开始前,由学校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各系及相关部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根据实习人数配备实习指导教师。
四、实习管理
(一)实习协议
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自己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内容应符合本专业实习目标要求,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实习单位签同意接收意见,由各系审核,统一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备签章后,方可离校实习,实习各环节应接受系部考核。)
实习协议应包括且具备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4、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5、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在实习期,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6、实习考核方式;
7、违约责任;
8、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二)实习动员
学生实习出发前,各系应进行实习前的教育,召开动员会,讲清实习的意义,组织学习实习计划和实习应注意的事项,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与要求,充分做好实习的思想、业务等方面的准备。动员发动必须有完整的文字材料备查。
(三)过程管理
1、实习进行中,教务处随时组织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习任务的落实情况;实习基本教学文件;实习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工作情况;实习进度完成情况及实习计划的吻合程度等。
2、各系(部)为确保实习教学质量,应组织对教学工作的自查,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实习成绩考核
1、认识实习按实习课时比例计入本门课程成绩。
2、与职业技能(资格)考核相衔接的实习项目的成绩评定主要依据所获得的等级证书,实习日记、实习单位发的鉴定材料和实习总结报告作为参考,未能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等级证书的,成绩为不及格。
3、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分两部分: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权重的50%;二是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权重的50%。(其中《顶岗实习工作记录》占权重的20%,《顶岗实习报告》占权重的20%,平时考核占权重的10%)
4、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1)优秀
很好地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成果质量高;实习日记认真;实习总结报告中能对内容进行较系统的总结,实际材料丰富,对某些问题理论分析有一定的深度,或有独到见解。或有合理化建议。与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相衔接的实训项目取得规定的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书。
(2)良好
能较好地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训成果质量较高;实习日记及实习报告完整且质量好,能对实习中某些问题做出正确的理论分析;实习态度认真,虚心肯学。
(3)合格
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要求;实训成果质量一般;实习日记及实习报告正确且较完整;实习态度端正,无严重违纪行为。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均为不合格:
①未能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要求,实习日记马虎,实习总结报告有原则性错误,实习态度不端正。
②无故缺实习三天及以上者。
③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④请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⑤实训成果质量低劣或没有提交。
五、实习材料归档
学生实习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做好实习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在实习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做好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应至少以下内容:
(1)实习协议;
(2)实习计划;
(3)学生实习具体管理规定(含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4)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手册(含企业指导教师);
(5)学生实习记录册(日志);
(6)学生实习报告;
(7)实习检查记录;
(8)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实习鉴定表);
(9)实习总结;
(10)指导教师在实习单位工作照片或录像;
(11)学生实习照片或实习录像。
六、校外实习工作流程
1、教务处提前三个月做好当年校外实习意见或方案(明确实习开展时间、实习目标要求及相关管理、考核办法)。
2、各系结合教务处的实习意见或方案确定相关专业的实习要求,制定好专业实习计划,统计对应专业人数,做好实习老师配备。
3、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教务处和各系各专业相关实习要求及实习生人数做好对应实习单位的联络与洽谈,并做好实习合作的协议签订。
4、就业指导中心协同各系做好学生到实习单位实习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5、实习中,各系负责校外实习老师对学生进行实习管理和日常工作管理,并做好考核、相关数据统计、记录和有关实习的材料整理工作。
6、实习开展一个月后,由教务处对各系各专业实习进展和效果进行检查考核和督促。
7、实习结束后,由各系对本系个专业实习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8、由教务处负责对实习过程和效果进行考评认证,并对全程实习各项材料进行归档整理。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同时《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条例》废止。
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