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各系部辅导员要及时了解学生入伍情况,并及时提醒有关学生按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免影响学费补偿。
二、报送材料
(一)在校生及毕业生应征入伍报送材料
1.在校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由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二)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学生报送材料
1.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A4幅面),正反面打印,由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退役事务所和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中心盖章,按剩余学制每年申报一次;
2.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需审核);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学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实名注册,完善信息,自动生成相应表格。提供其他表格均为假表,涉嫌套取国家资金;
2.对于退役士兵入学(2006年含以后退伍的),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审核提出申请学生的受助资格(必须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章,其他公章不予承认),杜绝报送未经严格审核的申请材料;
3.以上所有佐证材料务必于10月13日完成各类在校生入伍、应往届毕业生入伍(含当年3月、9月份两次入伍)、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等学生申请、审核上报工作,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院学生资助中心,各类纸质表格要填写规范、加章齐全、签字准确、无胡乱涂改现象、证件真实有效。
4.各系部严格按照要求,督促符合上报各类大学生入伍、退役学生入(复)学申请学费资助材料,超过两年时效期的学生将自动失去享受学费资助资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0日